为做好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成果奖励工作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奖〔2023〕11号 ),以及中国创造学会章程、业务范围、评选要求,中国创造学会修订了《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成果奖章程》。
2023年7月31日,中国创造学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党委2023年第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成果奖章程》。根据国家奖励办核准,会议强调新设“青年创新奖”“优秀博士论文奖、优秀学术著作奖”属于表彰性质,不可以设立;偏软的管理类、教学类创新成果不在奖励办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;对奖项设置、评审标准、授奖数量做了细化;增加了“撤销机制和罚则”等内容。本次章程定稿核准后,直接指导中国创造学会的“创造成果奖”的评选及后续影响力。